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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支部工作管理办法(3篇)

时间:2024-09-15 14:25:06 来源:金达范文网

篇一:党支部工作管理办法

  

  神宁羊场湾党〔2013〕40号

  羊场湾煤矿党支部建设工作管理办法

  指导思想

  坚持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为统领,以夯实基础、创建特色、丰富载体、提升质量、推动安全生产为目标,以“321”亮牌示范工程为载体,抓基础、抓对标、抓示范、抓考评、抓机制、促提升,推动基层党支部建设向标准化、效能化、系统化、科学化迈进,更好地发挥党委、党支部、党员“三个”强大作用,为矿安全生产、经营管理等中心工作提供强有力的政治和组织保证。

  目标任务

  (一)建设思想领先,工作超前,凝聚力、执行力、亲和力、引领力强,全年考核在优秀档次的“四好”科、队班子。

  (二)建设阵地设施齐全、特色亮点鲜明、创新效果突出、文化氛围浓厚、学教活动扎实、党建信息丰富,堡垒作用有力,月、季、年考核在一类党支部档次的“五好”党支部。

  (三)建设党性原则强、宗旨意识强、先锋作用强,关键时刻能够靠得住、挺得起,冲得上,员工群众非常满意,年度民主评议达到优秀档次的“四优”党员队伍。

  (四)建设爱岗敬业,遵规守纪,社会公德、职业道道、家庭美德、个人品德优良,技能优良,充分胜任本职岗位工作的优秀员工队伍。

  (五)实现安全生产零伤害、综合治理零缺陷、干部员工零违纪,党员承诺100%,项目管理100%,任务落实100%。

  第四条

  党支部书记主要职责

  (一)积极传达贯彻执行上级党政组织的决议、决策、指示,带领员工保质保量完成矿党政部署的各项任务。

  (二)抓好党支部建设。按照“五好”党支部标准,抓班子、带队伍,亮出党员身份、亮出干部作风、亮出组织业绩,同时领导和支持工会、共青团组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党支部建设到位、组织发展到位。创建“五好”党支部标杆。

  (三)抓好党员队伍建设。按照“四优”共产党员评价标准,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党员不折不扣地执行矿党政决策,抓好党员责任区建设,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创建模范党员责任区。

  (四)抓好思想政治工作。注重人文关怀、示范引领、文化熏陶、谈心说教、制度管控、绩效考评等方法和载体,凝心聚力,保证本单位各项经营指标顺利完成。争创思想政治工作先进典型。

  (五)抓好文明区队建设和文化建设。重点突出文明区队、文明班组(窗口)、文明员工队伍建设,注重“三言六行”尚德工程落地,加强区队综合治理、信访维稳和计生工作,提升文明区队创建质量和水平。争当文明区队标杆。

  (六)抓好员工队伍建设。落实员工教育培训工作责任,以感恩文化改善员工心智模式,以准军事化管理提升员工执行力,以人和物的定置化管理规范员工行为,以导师带徒、技能比武活动提升员工技能,以持之以恒的全员意识形态引导模式,保证员工队伍稳定,战斗力强,精神面貌好。

  (七)抓好区队民主管理工作。认真执行队(党)务公开、班务公开制度,将考勤、报工、绩效考核、奖金分配等关系员工切身利益的问题全部实行阳光操作,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

  (八)抓好安全生产等工作。紧扣区队中心任务,密切配合行政,当好搭档,积极主动为完成区队任务出主意、想办法,做到目标共融、发展共谋、责任共负、成果共创、党建共享。

  第八条

  优秀党支部书记评价标准

  (一)思路清晰。坚持“融入中心抓党建”的思路,注重思想创新、注重活动效果、注重经验总结、注重品牌宣传。

  (二)职责明确。熟悉本岗位职责和任务,当好支部的“领头羊”,将党支部各项工作落实好,以党支部的工作业绩检验支部书记是否做到尽职履责。

  (三)作用突出。要成为实现目标的政治保证、完成任务的智力支持、稳定队伍的润滑剂、激发士气的动力源、促进和谐的万金油。

  (四)特色鲜明。能紧扣区队发展的难点攻坚克难,抓住区队的特点而开展活动,善于发动员工、发挥优势,使支部工作有特色、有品牌、有影响。

  (五)业绩优秀。能够创出一项特色经验,一篇党建理论成果,培育和推选出一批典型任务。带领支部党员和员工圆满完成矿党政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年度实现区队安全生产零伤害、综合治理零缺陷、干部员工零违纪。

  第九条

  优秀政工干部评价标准

  (一)政治素质好。党性强,品德端,讲原则,重廉洁,自觉遵守和维护矿各项管理规定,敢于同不正之风和腐败行为作斗争。

  (二)业务技能好。勤于学习,善于思考,勇于探索,积极创新,业务理论水平高,推动实践创新能力强,年度在集团公司级或以上刊物、媒介发表有一定影响力的高质量论文1篇以上。能熟练运用党建信息化系统开展工作。

  (三)作风形象好。责任心强,执行力强,宗旨意识强,服务意识强,能够密切联系群众,发挥团队优势,高效完成领导交付的各项任务,经常深入基层指导和帮助基层开展工作,总结和推广工作经验。

  (四)奉献精神好。大局意识强,敬业精神强,时时处处以企业利益为重,不计较个人得失,工作中在党员和群众中有较高威信。

  (五)工作业绩好。爱岗敬业,尽职履责,100%践行承诺,100%落实工作任务;帮助基层创出一项特色经验,出色完成一项党建研究课题,职责工作获得集团公司以上表彰。

  第十条

  党支部建设工作考核办法

  (一)将党支部管理工作纳入到矿“和谐发展型”考核中,按照《羊场湾煤矿党群工作质量标准化考核办法》实行月考核月奖惩制。考核结果作为考察党支部领导班子和评选先进党支部的依据,同时作为党支部活动经费的依据。

  (二)基层党支部月度考核实行目标管理百分制考核,考核采取定量与定性考核相结合、以定量考核为主,实行逐月逐项考核、年度总评表彰的方式。

  (三)现场考核采取听党支部汇报、查看有关资料、记录,向有关部门和人员调查了解情况,有关部门提供的信息、职工群众反馈的相关信息,按照考核标准逐项进行打分,现场反馈。

  第十一条

  矿党委将月度和谐发展型建设考核总分,作为界定一类党支部、二类党支部、三类党支部的主要依据。月度考核得分在95分以上为一类党支部;得分在90-94分为二类党支部;得分在85-89分为三类党支部;得分在84分以下为不达标支部。

  第十二条

  矿党委按照党支部月度考核达到的档次给与基层党支部活动经费,执行《羊场湾煤矿基层党组织活动经费使用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

  奖罚标准

  (一)经考核达到一类党支部的按照以下标准奖罚:

  1.采掘一线单位党支部(采煤队、掘进队、生产准备队等八个支部)前三名分别给予5000元、4000元、3000元奖励。

  第五条

  “五好”党支部评价标准

  (一)领导班子好。党支部班子健全,分工明确,团结务实,作风民主,支部工作与安全生产经营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同奖惩,相互促进,共同推进。班子及成员考核优秀率在90%以上。

  (二)党员队伍好。党员带头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年度党员民主评议合格率为100%,星级评定四星以上党员占90%以上,党员被员工群众推选为各类先进的不低于80%。

  (三)工作机制好。思想政治工作责任明确,措施得力,特色鲜明,制度健全,活动有计划、有安排,党员教育培训率达100%,党员参与党建项目化管理100%。

  (四)工作业绩好。党支部工作综合考核为一类支部;所在区队连续完成各项生产经营指标;支部、区队文化氛围浓厚,员工爱岗敬业,员工教育培训率100%,遵纪守法零违纪。

  (五)群众反映好。责任区内无违章、无次品、无事故,无职务党员、先锋示范岗、工团组织作用突出,积极为群众做好事、做实事,群众满意率在95%以上。

  第六条

  模范党员责任区评价标准

  (一)做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协助党支部、党小组及班组做好员工群众工作,及时向党支部、党小组汇报群众反映的问题。

  (二)自觉落实好安全生产、质量标准化、经营管理、后勤服务等任务,积极反“三违”、查隐患、堵漏洞,确保责任区内各项工作的开展和任务的完成。

  (三)责任区内“双培”工程开展到位,每年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正常化。

  (四)无职务党员作用发挥明显,综合考核优秀,设岗定责活动有序开展。

  (五)发挥党支部与区队、群众之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第七条

  “四优”共产党员评价标准

  (一)政治素质优。党性原则强,能够带头遵纪守法,带头安全生产,带头廉洁自律,带头服务员工群众,带头争创佳绩,星级评定年度得星50个以上。

  (二)岗位技能优。主动学习和提高自身及工友的操作技能,做到“精一、懂二、会三”,业务工作精通,技术技能精湛,在工作中积极争做技能带头人,年度师带徒2人以上,技能竞赛取得优秀成绩,技术革新成果显著。

  (三)工作业绩优。认真履行岗位职责,100%践行承诺,100%落实工作任务,勇于承担急难险重的工作任务;完成任务的标准严、质量优、效率高、效果好,在本岗位上做出优异成绩,成为区队员工学习的模范和标杆。

  (四)员工评议优。自觉维护员工群众利益,对损害员工群众利益的言行敢于制止;尊重和关心员工群众,对待员工群众态度热情、服务周到,积极为员工群众解难题、办实事;年度民主测评优秀率达到95%以上。

  2.生产辅助单位党支部(机电队、运输队、通风队等八个支部)前三名分别给予4000元、3000元、2000元奖励。

  3.地面辅助单位及机关党支部(煤炭管理科、安全管理科、治安保卫队、供应站、培训中心、生活服务中心、信息监测中心、机关生产、机关经营、机关党群等10个党支部)前三名分别给予3000元、2000元、1000元奖励。

  4.达到二类党支部不奖不罚。

  5.达到三类党支部罚款1000元。

  6.不达标党支部罚款2000元,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问责谈话。

  (二)奖罚金额兑现:由受奖罚党支部书记负责分配,直接兑现到具体人员,组织科负责审核,党委副书记审签。费用从党组织活动经费中列支。

  (三)根据每月和谐发展型建设开展情况,给予考核小组成员一定奖励。考核小组成员不按照规定认真考核,给党支部打人情分或违规操作的,经考核小组核实后,将对考核人员实行问责,并扣除当月相应的考核奖。

  (四)凡党支部出现以下情形之一的,实行一票否决,并按不达标党支部对待:

  1.班子成员有党纪、政纪处分的;

  2.发生重伤以上及重大非伤亡事故的;

  3.发生重大治安案件或刑事案件,给矿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严重社会影响的;

  4.因侵害员工合法权益,造成员工群体上访的;

  5.超计划生育的。

  第十四条

  对考核不达标及连续两个月为三类的党支部,对党支部书记进行通报批评,并进行问责;对考核连续两个月不达标的,免去党支部书记职务。

  第十五条

  综合考核党支部工作达不到一类的党支部,不能参与矿“五好”党支部和“文明区队”的评选,党支部党政一把手不能参与“四优”党务工作者和“四优”共产党员的评选。

  第十六条

  党支部建设工作在矿党委领导下展开,组织科负责党支部管理工作的验收、检查、考核奖罚等工作。

  第十七条

  本办法适用于矿属各党支部,在实施中如与上级党组织的有关规定不相符时,应按上级的规定执行。

篇二:党支部工作管理办法

  

  党支部工作条例实施细则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切实加强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确保公司在两个文明建设中,充分发挥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党支部的战斗保垒作用和共产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实现公司党建工作制度化、科学化、规范化,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

  基层党支部是党在企业的最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广大群众的桥梁和纽带,必须坚决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紧紧围绕生产经营、技术改造这个中心开展工作。

  第三条

  党支部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对员工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全面负责。

  第二章

  党支部委员会

  第四条

  凡是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基层单位,都应建立党支部。党员50人以上的单位,可设党总支,下设若干党支部。基层党支部和党总支的建立或撤消由公司党委决定。

  第五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差额选举或从党员中直接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的名额由公司党委决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1人,委员3-5人。委员缺额时,应在3个月内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补选,经选举产生的支部委员会,报公司党委批准。

  第六条

  车间党支部书记可以由生产行政负责人兼任。

  第七条

  党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党的民主集中制,实行集体

  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

  第八条

  党支部委员每届任期三年,期满必须进行换届改选。无特殊情况,未经党委批准,不得提前或延期。

  第三章

  党支部的任务和职责

  第九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和任务

  (一)宣传和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并保证在本公司的贯彻和落实。

  (二)参与本车间有关总是的决定,对生产行政工作实行保证监督。

  (三)加强对党员和预备党员的管理和教育,组织党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

  (四)严密党的组织生活,坚持“三会一课”制度,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

  (五)领导本车间的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提高员工政治思想文化素质,建设一支“四有”员工队伍。

  (六)围绕生产经营,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七)健全党内各项制度,教育和监督党员、干部严格遵守党纪国法。

  (八)培养、考察申请入党的积极分子,按照党员的标准,积极慎重发展新党员。

  (九)领导同级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

  第十条

  党支部书记的职责党支部书记的主要职责是:

  (一)召集支委会和党员大会,传达、贯彻上级党组织的决定和指示,研究安排党支部工作。

  (二)督促检查党支部工作计划的执行情况,解决在贯彻中出现的各种问题,及时向支部会、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组织报告工作。

  (三)组织支部委员学习,主持支部民主生活会,督促落实党风责任制,充分发挥党支部委员会集体作用。

  (四)注重收集信息,树立典型,及时总结、推广先进经验。

  (五)了解党员和群众的思想、学习、工作和生活等情况,运用多种行之有效的方法,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六)参与单位有关重大问题的决定,支持行政领导正确行使职权,协调党、政、工、团的关系,齐心协力搞好各项工作。

  第四章

  党支部的保证监督

  第十一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内容

  (一)本单位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令,党委的决议和公司的决策、指示、命令,全面完成各项生产经营任务。

  (二)员工享有的民主权利及合法利益,搞好民主管理。

  (三)党员、领导干部正确执行党委和总经理的决定及各项

  规章制度。

  (四)党员、管理人员的廉洁自律、遵章

  守纪和作风建设。

  第十二条

  保证监督的主要方法

  (一)加强党员、干部的思想、组织和作风建设,教育党员以自己的模范行为,团结带动群众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二)教育员工自觉服从行政领导的集中统一指挥,遵守劳动纪律和各项规章制度。

  (三)参与下述问题的讨论和决定:如何完成公司下达的生产经营任务,制定实施计划;员工切身利益的重要生活福利问题;本单位所属、班组长的选拔、任免、奖励等;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评选;本单位改革、改造等方案制定及实施;其他重要问题。

  (四)对参与讨论或决定的问题开展调查研究,在广泛听取党员、员工及有关方面意见的基础上,提出意见和建议。做出决定后,要发动党员团结带领员工,保证决定的实施。

  第五章

  党支部的制度建设

  第十三条

  “三会一课”制度。“三会一课”指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党小组会和党课

  (一)支部党员大会

  党员大会是全体党员参加的党内重要会议,党支部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主要议题是:学习传达党的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指示、决议;讨论党支部工作计划、措施、总结;听取党支部委员会和行政工作报告;讨论发展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评选

  先进党小组和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和处置不合格党员;选举支部委员会和出席公司党代会的代表;讨论制定保证行政工作的措施;其它需要由支部大会决定的重大问题。

  (二)支委会

  支委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贯彻落实公司党委和行政的指令、决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落实措施和办法;讨论和研究思想政治工作和党员教育工作;讨论制定加强精神文明建设和保证完成生产行政工作的措施;发展党员工作;党员奖惩;讨论召开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工会、共青团等群众组织的重要工作等。支委会实行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讨论通过的问题必须作出决议和决定;对暂不能形成决议和决定的,可在下次会议上统一思想,做出决议和决定。根据会议内容和工作需要,可不定期召开支委扩大会议。

  (三)党小组会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次。主要内容是:研究如何贯彻执行党支部决议,团结带领群众完成生产任务;组织党员汇报思想和工作,检查党同执行决议和党小组分配的工作完成情况;改选党小组长;研究非党积极分子的教育、培养和发展等问题;进行党员鉴定和评选优秀党员;分析所在班员工群众的思想状况,讨论所在班组的生产行政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四)党课

  党课是对党员教育的基本形式之一,党支部每季度至少上一

  次党课。主要内容是:对党员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础知识、形势任务以及科学文化、生产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教育,提高党员的政治思想觉悟和业务水平。

  第十四条

  民主生活会制度

  (一)支委民主生活会

  支委民主生活会每半年召开一次,参加人员包括支部委员和非委员的党员行政领导。

  1、主要内容

  (1)能否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和邓小平理论,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一致。

  (2)能否认真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公司党委、行政指示、指令。坚持以生产经营为中心,卓有成效创造性开展支部各项工作。

  (3)能否贯彻执行党的民主集中制,充分发扬民主,搞好团结。

  (4)能否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勤政廉政,遵纪守法。

  (5)能否深入实际调查研究,克服形式主义,转变工作作风,改进工作方法,有求实、务实的作风。

  (6)能否联系员工群众,同群众打成一片,解决员工群众关心的问题。

  (7)能否针对自身和班子成员思想作风建设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解决班子自身建设中的问题。

  (二)党小组民主生活会

  党小组民主生活会每季度召开一次。

  1、主要内容

  (1)检查党员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情况,有无抵触情绪和在群众中发牢骚、讲怪话及执行中走样的问题。

  (2)检查党员在日常生产、工作、生活中能否正确处理公司与个人利益关系;能否按时、按质完成本职工作任务,处处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3)检查党员联系群众做思想政治工作情况,是否对周围群众做细致的思想工作、宣传教育工作及对入党申请人进行帮助教育工作。

  (4)检查党员遵章

  守纪情况、遵守社会公德情况以及艰苦奋斗、廉洁奉公、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情况。

  第十五条

  “三会一课”管理办法

  (1)机关、车间党支部和党小组的“三会一课”要指定专人、专用记录本做好记录。记录内容主要有:会议名称、开会日期、起止时间、地点、出席人姓名及原因,支部及公司领导参加会议人姓名、主持人、记录人和会议议题(主要内容),每个党员的发言情况,特别是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以及领导发言情况,要记录完整、准确、字迹工整,重要内容避免遗漏。

  (二)“三会一课”执行情况,实行三级管理,坚持好“两

  项制度”

  1、实行公司党委、支部定期制定组织生活要点制度。

  (1)公司党委结合上级党组织的工作部署,结合公司党的自身建设实际,制定出季度党组织生活要点(包括党课、民主生活会内容),印发至党支部。

  (2)党支部根据公司党委工作要点,制定出支部季度组织生活要点,贯彻到党小组。

  2、实行“三会一课”定期调阅、通报和对问题限期整改制度。

  (1)党支部每月定期调阅一次党小组会、小组生活会记录,并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

  (2)党总支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所属支部党员大会、支委会、支部民主生活会、党课和党小组会记录,分别写出评语,对问题较大、整改措施不利的要提出限期改正意见,并将检查结果在本单位予以讲评通报。

  (3)党委每季度定期调阅一次全公司“三会一课”记录,并分别写出评语,对有问题的,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第十六条

  党员汇报制度

  1、党员必须每月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组织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以及自己的学习、工作和思想情况。

  2、汇报在党内建功立业活动中自己的责任区、责任点、互保对子的有关情况,以及负责培养的入党积极分子和帮教对象的思想、工作情况及其它有关情况。

  3、及时向组织汇报党员及身边群众在思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以及对党组织和行政工作的要求和意见;及时反映在走访中发现的群众困难和问题,做到信息准确、反映迅速,并协助加以解决。

  4、党员对不便在生活会上汇报的问题,可在会后以口头或书面材料形式向党支部或直接向公司党委进行汇报。

  第十七条

  组织发展工作制度

  1、坚持发展新党员执行“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严格履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做到成熟一个、发展一个,切实保证党员质量。

  2、坚持把生活一线、青年职工和优秀共青团员作为培养发展的重点,特别是对新入厂、新毕业的青年职工普遍进行一次启蒙教育,坚持早选苗、早教育、早培养。

  3、抓好入党积极分子队伍建设。一是健全档案,搞好队伍整顿;二是落实责任制,做好日常考核与特殊时期跟踪考核;三是抓好定期教育和培训。

  4、要把住入口,疏通出口。严格执行“坚持标准、立足教育、区别对待、综合治理”的方针,结合党员动态管理考核和民主评议党员,对不合格党员要及时进行组织处理,以保持党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

  第十八条

  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制度

  1、党员必须按时交纳党费,这是党员应尽的义务。

  2、党费交纳的标准应按基本工资、岗位工资、奖金三项之和,收入在****元以下,按0.5%比例交纳;****—****元,按1%比例交纳;****—****元,按1.5%比例交纳;****—****,按2%比例交纳;****以上按3%比例交纳。党员在工资晋级、岗位工资调整等收入变动时,从补发工资之日起重新计算交纳党费数额。新党员的党费应从党委批准为预备党员之月起交纳。

  第六章

  党支部对工会、共青团的领导

  第十九条

  党支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领导工会、共青团工作:

  1、支部要把工会、共青团工作纳入议事日程,每季度定期讨论研究工会、共青团的工作,并给予指导。

  2、关心教育和培养工会、共青团干部,了解他们的工作和思想情况,给予帮助,不断提高他们的工作水平。

  3、支持工会、共青团独立负责地开展各项工作,充分发挥群团组织各自的作用。

  第七章

  附则

  第二十条

  本条例适用全公司各党支部。

  第二十一条

  本条例自印发之日起实行。

篇三:党支部工作管理办法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支部的管理与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健全支部考核管理制度,提高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是支部管理工作的基本制度之一,是对支部全体党员和支部工作进行考核评价的准则和规范,是党组织对支部进行全面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方式。

  第三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宗旨是激励和推动支部在党的指导下,全面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努力履行支部的各项职责,办好人民满意的支部。

  第四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范围是全县范围内的各级党支部。

  第五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基本原则是公平、公正、公开、激励,充分调动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第六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依据是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党的各项决策和制度,党的章程和政策,支部工作主要任务和指标以及党的有关工作制度。

  第七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支部考核的目的和任务、考核的对象和范围、考核的内容和指标、考核的方法和程序、考核的结果和奖惩办法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

  支部考核管理制度的实施机构是党的各级领导机构和组织部门。

  第二章

  考核的目的和任务

  第九条

  支部考核的目的是切实加强和改进支部的管理与建设,促进支部工作的规范化、科学化和制度化,对支部全体党员和支部工作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考核评价,提高支部的组织力和战斗力。

  第十条

  支部考核的任务是对支部全体党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进行考核评价,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指导和纠正,激励和推动全体党员和支部工作的改进和发展。

  第十一条

  支部考核的任务还包括对支部完成党的各项任务和指标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支部的各项工作任务的成功落实及创新发展。

  第十二条

  支部考核的任务还包括对支部的基层组织建设及活动开展情况进行考核评价,鼓励支部根据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发挥党组织的优势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党员和群众,办好人民满意的支部。

  第十三条

  支部考核的任务还包括对支部的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反腐倡廉情况进行考核评价,促进支部内部的党风建设和廉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第十四条

  支部考核的任务还包括对支部的党员教育和管理情况进行考核评价,加强对党员的教育和管理,提高党员的政治觉悟和组织纪律性。

  第三章

  考核的对象和范围

  第十五条

  支部考核的对象是支部全体党员和支部的工作。

  第十六条

  支部考核的范围是支部所在的办公场所和活动区域。

  第四章

  考核的内容和指标

  第十七条

  支部考核的内容主要包括党员的政治思想、组织纪律、工作作风和工作成绩。

  第十八条

  党员的政治思想主要包括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的学习和贯彻执行情况,对党的各项工作的认识和观点。

  第十九条

  党员的组织纪律主要包括党的组织制度和组织生活的情况,党员的组织关系和组织交纳情况,党的章程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和执行情况。

  第二十条

  党员的工作作风主要包括党员的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工作方法和工作成绩,工作中的创新和发展。

  第二十一条

  党员的工作成绩主要包括党员的各项工作任务和指标的完成情况,工作效果和社会反响。

  第五章

  考核的方法和程序

  第二十二条

  支部考核的方法主要包括考核考查、考核问卷、考核谈话、考核观察和考核检查等方法。

  第二十三条

  支部考核的程序主要包括考核计划、考核实施、考核评价、考核总结和考核通报等程序。

  第六章

  考核的结果和奖惩办法

  第二十四条

  支部考核的结果主要包括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考核优秀,考核称职,考核合格,考核不合格。

  第二十五条

  考核合格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通知和表彰奖励,鼓励他们再接再厉,传递正能量。

  第二十六条

  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指导和纠正错误,鼓励他们改进和进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七条

  考核优秀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通知和表彰奖励,激励他们再接再厉,发扬正面榜样。

  第二十八条

  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指导和纠正错误,鼓励他们改进和进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二十九条

  考核称职,考核合格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通知和表彰奖励,激励他们再接再厉,为党和人民作出更大的贡献。

  第三十条

  考核不合格的党员,支部和集体要及时指导和纠正错误,鼓励他们改进和进步,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第三十一条

  考核的结果及时通报和公布,接受广大党员和群众的监督和评价,形成浓厚的学习和工作氛围。

  第七章

  其他

  第三十二条

  本制度由支部党委议定,报县委组织部批准后执行。

  第三十三条

  本制度由支部全体党员和支部工作人员执行。

  第三十四条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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